办理条件
1、助理级: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
(3)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4)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
(5)初中以下学历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同时应具备员级职务。
2、中级: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4)初中以下学历人员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3、高级: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办理材料
在提交职称申请的过程中,申请人必须同时提交已取得并符合相关政策标准的继续教育合格证明。除需提交必要的纸质版材料外,所有申报资料均需以电子形式一并提交。申报表格需从官方指定平台下载,确保准确无误地填写,并在规定时间内上传完毕。
注:根据职称类型,所需要提交的材料各有不同,具体以实际要求为准
例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需要材料如下
申报人提交申报材料分为基础材料和业绩成果材料两部分,分别装订成册,标注流水号 ,并分别刻录光盘。
1.基础材料申报
申报人提交基础材料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纸质版为复印件材料,电子版必须是原件扫描件并刻录光盘。评审结束后,申报佐证材料一律不退还。申请人提交基础材料申报时,必须填写《申报建设工程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人员信息表》(附件1)和《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附件5)。《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A4纸双面打印,单独胶封装订。高级、正高级一式3份,相片4张(一寸近期彩照),每份评审表各贴1张,另附1张用于办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详见附件3)。
2.业绩成果材料申报
申报人提交业绩材料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纸质版为复印件材料,电子版必须是原件扫描件。评审结束后,业绩佐证材料一律不退还;申报人必须填写《申报建设工程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业绩库》(附件2)与业绩材料一并刻录光盘(详见附件3)。
办理流程
办理地点
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海口市秀英区长滨三路9号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6号楼4楼
电话:0898-68724196
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海口市美兰区西沙路6
海口市美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海口市美兰区振兴路8号
电话:0898-65374379
评定时间及费用
时间安排:
1、受理高级评审材料时间:7月24日至8月15日。
2、受理中级评审材料时间:7月25日至8月29日。
3、受理初级评审材料时间:9月1日至9月12日。
收费标准:
初级280元/人;中级450元/人;高级580元/人;论文鉴定费200元(部分对论文鉴定有要求的高级评委会需要收取该项费用)。评审费直接缴入财政专项帐户,一经缴纳,不予退款。
注:各个城市均有差异,请按照实际情况去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