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普通商品房:
房地产权利人通过房地产交易形式以一定价格将房地产转让给他人的,交易双方应按规定办理房地产买卖所有权转移登记,办理房产证。
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
购买的房产属于已购政策性住房满5年按市场价出售的,应按规定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办理房产证。
办理材料
买方:
①未婚:资格码、身份证、户口本;
②已婚:资格码、身份证、结婚证、以家庭为单位的户口本;
③离异:资格码、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户口本(本人户口本及抚养的未成年孩子户口本);
④丧偶:资格码、身份证、丧偶证明(死亡证明、夫妻关系证明)户口本。
卖方(满足满五唯一减免条件):
①未婚:核验码、身份证、户口本;
②已婚:核验码、身份证、结婚证、以家庭为单位的户口本;
③离异:核验码、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户口本(本人户口本及抚养的未成年孩子户口本);
④丧偶:核验码、身份证、丧偶证明(死亡证明、夫妻关系证明)户口本。
卖方(不减免):
核验码、身份证。
注:亲属买卖,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及原值税票。
交易流程
海口二手房转移登记流程:
1、资格码申请
申请人需通过“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微信公众号取得资格码(卖方需要提前申请好房源核验码)。
2、转移登记申请
申请人登录“海口市不动产云登记平台”手机APP,点击首页【办理登记】→【转移登记】→【我要申请】按照系统提示进行申请。
3、买卖合同网签
买卖双方通过短信链接、刷脸签署的方式线上签署电子买卖合同。
4、线上核税、缴税
系统将提交的申请信息同时推送给税务部门,税务部门核算应缴纳税额,系统发送短信给申请人。
申请人登录“网上税务局”,完成网上缴税。
如需开具完税证明,申请人可登录“网上税务”或关注“海口税务”公众号领取完税证明。
5、登簿环节
系统获取缴税信息,智能审批通过后记载于登记簿。
6、领取证书
买方通过“海口市不动产云登记平台”手机App领取电子证照。
如需纸质不动产权证书,权利人持身份证明原件、电子受理单到自助打证机或不动产服务大厅,便民点打印不动产权证书。
7、档案归档
登记部门在门户网站公示登记内容公告原证书作废。
业务办结后,登记部门将相关电子材料进行归档。
办理地点
买卖双方及各自贷款银行备齐上述材料后,共同到海甸岛怡心路9号房屋档案大楼二楼不动产服务大厅提交申请,即可一次完成转移登记、抵押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