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根据2022年1月1日起实施的《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管理办法(试行)》,海口医保个人账户划入标准为:
海口医保个人账户划入标准
根据2022年1月1日起实施的《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管理办法(试行)》,海口医保个人账户划入标准为:
在职人员个人账户月划入标准为:
本人缴纳的全部基本医疗保险费(月缴费基数的2% );
退休人员月划入标准为:
本人退休次月起至70 周岁(不含70周岁)60 元、70 周岁(含 70 周岁)以上 72 元。
海口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范围
(一)可用于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或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等应由个人负担的医药费用。
(二)缴纳参保人员配偶、父母、子女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不能用于公共卫生、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消费等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其他费用支出。
(三)可用于本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支付长期护理保险、政府支持的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的补充医疗保险(如惠琼保、乐城特药险等)和个人负担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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