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办理 :
失业证办理失业证补办失业证用途
办理条件
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本市失业人员,符合以下条件,可申办就业失业登记证:
1、用人单位招用人员
2、劳动者开办私营企业、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
3、年满16周岁,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后未就业的
4、从各类用人单位就业转失业的
5、私营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停止经营或灵活就业人员失业的
6、农民工在本市常住地就业6个月以上失业的
7、承包土地被征用,符合当地规定条件的
8、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
9、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或解除劳动教养的
10、其他经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定的失业人员
注:《就业失业登记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编号,统一式样印制,可在全国范围内使用
办理材料
办理流程
办理地点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五个工作日内
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公交路线
乘坐13、28、33、38、41、52、72路公交车,在蓝天路南宝商场站或民生市场站下车,均可到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