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2003年起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户口迁移登记
国家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录用户口迁移登记
事业单位招录人员户口迁移登记
国家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调动户口迁移登记
组织部门选聘人员户口迁移登记
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户口迁移登记
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回原籍户口迁移登记
往届大中专毕业生回原籍户口迁移登记
大中专在校生退学/被开除学籍或肄业回原籍户口迁移登记
大中专院校在校生转学户口迁移登记
大中专院校录取户口迁移登记
现役军人配偶及子女随军户口迁移登记
军官/军士复员户口登记
军官转业户口登记
逐月领取退役金军官/军士户口登记
军队文职人员户口迁移登记
本市居民迁移至市内其他合法稳定住所户口登记
父母子女/夫妻相互投靠市内户口迁移登记
军官/军士退休户口登记
离/退休或下岗失业人员返回农村原籍户口迁移登记
中央驻琼机构/中央直属企事业单位人员调动户口迁移登记
佛教、道教教职人员落户
省内居民在本市居住户口迁移登记
省外居民在本市居住就业户口迁移登记
父母子女/夫妻相互投靠从省外迁入本市户口登记
省外来琼务工经商人员户口迁移登记
父母子女/夫妻相互投靠从省内其他市县迁入本市户口登记
夫妻投靠迁出后因配偶死亡回原籍随父母生活户口迁移登记
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相互投靠户口迁移登记
开除军籍或除名回原籍户口登记
大中专院校毕业户口迁出登记
大中专院校学生转学/退学户口迁出登记
大中专院校录取户口迁出登记
持准迁证户口迁出登记
夫妻投靠迁出后因离婚回原籍随父母生活户口迁移登记
现役军人配偶与父母相互投靠户口迁移登记
总部企业正式员工户口迁移登记
退役军士/义务兵户口登记
办理材料
2003年起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户口迁移登记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3、劳动合同及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申请人为法定代表人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4、按以下情形之一提交本市城镇地区落户地址材料:
(1)在本人(配偶、子女、父母)的自有住房落户,提交房屋权属证书、房管部门的备案证明、购房合同及付款凭证、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回迁证明等。
(2)在公共租赁住房落户,提交公共租赁住房凭证。
(3)在尚未登记常住户口的租赁商品房落户,提交房屋权属证书(房管部门的备案证明或购房合同及付款发票)、房屋租赁证、所有权人与承租人共同签署的声明书。
(4)在实际居住地社区集体户落户,提交房屋租赁证或居住证或政府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
(5)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社区集体户落户,提交劳动合同及工作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配偶、父母、子女随迁提交材料:
(1)配偶随迁,提交《结婚证》、配偶的《居民户口簿》。
(2)父母、子女随迁[省外迁入须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已离、退休)父母、未成年或成年在校(提交在校证明)子女],提交父母、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居民户口簿》不能体现父母子女关系的,还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法院判决书、亲子鉴定证明、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证明、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书、独生子女证、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档案等能够证明父母子女关系的材料。
未成年子女随迁,需提交父母的《结婚证》;父母离异的,提交法院生效子女抚养民事判决书(民事调解书)或婚姻登记机关盖章确认的离婚协议书。
落户人提供1张近期1寸白底彩照(标注身高和血型)。
注:更多变更材料可以在“椰城警民通”公众号-民生-户政服务事项-户口迁移登记对应查看。办理流程
1、申请人关注“椰城警民通”公众号,点击“民生”进入行政审批大厅,点击“户政”,选择户政服务事项,点击“不见面审批”(如有提示应进入“个人中心”完成身份认证),填写《居民户口迁移审批表》、上传申办材料、选择所属区域和所属派出所、输入登录密码,点击“确定”,进入不见面审批。
2、申请事项(如被驳回在“我的事务”反馈)审批通过后,按照提示选择办理方式,进入“窗口办理”或“邮寄办理”。
“窗口办理”即申请人持申办材料原件和2张1寸近期白底彩照到窗口直接办理或预约办理时间后到窗口办理。
“邮寄办理”即申请人填写收件人、收件地址、联系电话,将申办材料原件和2张1寸白底彩照邮寄(省外迁入的,收到办理单位核发的《准予迁入证明》并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后,再将申办材料原件、2张1寸白底彩照和《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一同邮寄)到指定收件地址;办理单位核实申办材料原件(如有问题反馈到“我的事务”),制作《常住人口登记表》网上推送到“我的事务”,申请人核对《常住人口登记表》内容,签字确认或填写修改意见;办理单位将申办材料原件(按照规定存档的除外)及打印盖章的簿(证)邮寄给申请人。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间根据办理类型有所区别,具体以实际办理时间为准。
免收工本费,邮寄费用由申请人自理。
办理地点
1、海口市政府服务中心
办理电话:0898-68521502
办理地址:海口市龙华区世纪公园路1号市民游客中心南一楼人才窗口(24、25号)
2、秀英分局办证中心
办理地址:海口市秀英区海盛路38号
办理电话:0898-68636277
3、龙华分局办证中心
办理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南沙路74号
办理电话:0898-66800366
4、美兰分局办证中心
办理地址:海口市美兰区文明东路51-3号
办理电话:0898-60821098
5、琼山分局办证中心
办理地址:海口市琼山区府城镇新桥路11号
办理电话:0898-65858025
6、开发区分局金盘派出所
办理地址:海口市龙华区金巷路100号
办理电话:0898-66835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