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海口离婚登记的流程: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离婚证办理需要注意的事项,一起来看。
海口离婚证办理需要注意的事项
(一)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30日内)
(二)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三)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四)当事人第一次离婚申请时可自主选择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受理,领取《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后只能到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五)居住证有效期为一年,过期的应当在登记前到公安部门换发有效居住证。
(六)当事人可通过“海口民政”微信公众号、海易办等平台进入线上系统,选择时段预约办理婚姻登记业务或现场取号排队。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海口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离婚】可获海口离婚登记预约入口/流程/材料清单,办理费用,补办材料/地点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