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海口离婚登记的流程: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办理离婚证需要什么条件,一起来看。
海口市离婚证办理条件
(一) 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男女双方或一方常住户籍在海南省的内地居民可以选择海南省内任意一个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非海南省户籍的内地居民可选择男女双方或一方在海口市内经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现役军人可向部队驻地所在地、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非现役军人方常住户口所在地、非海南省户籍的非军人方在海口市内经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
(二) 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子女抚养、财产、债务及债权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五)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馆)颁发的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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