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为全面加强育才生态区基层消防力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3名基层消防力量专职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三亚市育才生态区管委会 2024年度公开招聘基层消防力量专职工作人员的公告(第1号)
为全面加强育才生态区基层消防力量,强化安全监管工作及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打通基层消防治理“最后一公里”,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3名基层消防力量专职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1.坚持工作需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2.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把关、择优聘用;
3.统一招聘,统一管理,统一调配。
二、招聘对象、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招聘13名专职消防管理人员、20名专职消防员。
三、招聘条件
(一)专职消防管理人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心理条件;
3. 志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服从集中管理和纪律约束;
4.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5.年龄为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报名结束日期;
6.男女不限,有相关消防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7.熟练使用办公软件,从事过文字材料工作,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及文字撰写能力。
(二)专职消防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 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心理条件;
3.志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服从集中管理和纪律约束;
4.年龄为18周岁(含)以上、28周岁(含)以下的男性;退役军人、退出消防员、持有B2以上驾驶证人员可放宽至35周岁(含),总成绩相同情况下优先录用。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报名结束日期。
5.高中及以上学历;具备与报考工作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专业技能以及其他资格条件;
6.身体和心理健康,体格检查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执行,身高160cm以上,面颈部纹身和其他部位纹身严格按标准执行,慢性病和精神类疾病不符合;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
6.原在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因违反工作纪律被单位解雇的;
7.正在被机关事业单位录取为正式编制的人员;
8.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9.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和其他亲属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10.曾被行政拘留或者吸毒史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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