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办对象
由相关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代为申请。
申请条件
已经登记的集体土地所有权,因下列情形发生变更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变更登记:
1 农民集体名称发生变化的;
2 土地坐落、界址、面积等状况发生变化的;
3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申请资料
办理时限
办理流程
(一)申请(预审)、受理:1个工作日;
(二)审核:22个工作日(不含公告时间);
(三)登簿、缮证:6个工作日;
(四)收费、发证:1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
电话:市政府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局审批办:0898-68548388
市不动产登记局:0898-68720580,68720581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0898-66770536,66770537
网址:市政府服务中心:http://www.haikou.cn/
市国土资源局:http://www.hklorb.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