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共包括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四类登记。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办理需要哪些资料?在哪里可以办理?以上四类登记的注意事项在本份办事指南可以查到,海口本地宝为您整理编辑。
首次登记
申办对象:
集体土地所有权首次登记,依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
①土地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代为申请,没有集体经济组织的,由村民委员会代为申请;
②土地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集体经济组织代为申请,没有集体经济组织的,由村民小组代为申请;
③土地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集体经济组织代为申请。
申办条件:尚未登记的集体土地所有权,权利人可以申请集体土地所有权首次登记。
申办材料:
①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下载点我)
②申请人身份证明;
③土地权属来源材料;
④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
办理时限:30工作日
办理流程:
(一)申请(预审)、受理:1个工作日;
(二)审核:22个工作日(不含公告时间);
(三)登簿、缮证:6个工作日;
(四)收费、发证:1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电话:市政府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局审批办:0898-68548388
市不动产登记局:0898-68720580,68720581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0898-66770536,66770537
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