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组织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先笔试,后面试。考试总成绩为百分制。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4:6的比例确定。各项成绩按“四舍五入”法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1)笔试方式:采取闭卷的形式。
(2)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含教育学、心理学)及所报考岗位的专业知识等。
(3)笔试时间及地点:考点设立在海南省海口市,具体地址及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请考生留意海南(海口)特殊教育学校网站。
(4)注意事项:应聘人员参加笔试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进入考场考试。
(5)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6)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结束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成绩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公布笔试成绩同时公布笔试合格分数线。
(7)成绩公布:笔试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不低于参加该岗位笔试人员的平均分,笔试成绩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得入围下一环节。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及入围下一环节人选在海口市教育局及学校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公示时间为3天。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在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在面试前3天在通过海南(海口)特殊教育学校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复审须提交报名表及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详见附件6),原件核验当场退还,复印件留存。
3.面试
笔试结束后,招聘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并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以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未达到1:3面试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合格人数组织面试。笔试成绩末位同分的应聘人员,同时进入面试范围。面试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面试名单通过海南(海口)特殊教育学校网站公布。
(1)特殊教育康复岗位:
面试形式:闭卷写教学设计。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占面试总成绩的40%。要求应聘人员依据“课程标准”,写成1课时的教案。
面试内容:主要考核教师的教学实践能力,主要考核教师的教学实践能力。考评方式为微格教学(模拟课堂教学)和现场问答。根据应聘者应聘岗位所涉学段、学科的微格教学课题和答辩题目,教师准备30分钟后,先进行15分钟的微格教学,再进行5分钟的现场问答。满分为100分,占面试总成绩的60%。
(2)中职岗位:
面试形式:闭卷写教学设计。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占面试总成绩的30%。要求应聘人员依据“课程标准”,写成1课时的教案。
面试内容:主要考核教师的教学实践能力,主要考核教师的教学实践能力。考评方式为微格教学(模拟课堂教学)和现场问答。根据应聘者应聘岗位所涉学段、学科的微格教学课题和答辩题目,教师准备30分钟后,先进行15分钟的微格教学,再进行5分钟的现场问答。满分为100分,占面试总成绩的20%。
专业实践操作:中职面点时间为120分钟、汽车美容、园艺时间为45分钟。满分为100分占面试总成绩的50%。考察应聘教师的专业基本功及专业实践能力。
(4)面试时间及地点:时间待定;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及面试事项以准考证为准,请考生留意海南(海口)特殊教育学校网站。
(5)注意事项:应聘人员参加笔试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进入考场考试。
(6)成绩公布:面试成绩通过海南(海口)特殊教育学校网站公布。报考同一职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六)体检、考察
1.体检
根据各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示之日起3天内经本人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综合性医院进行,以复查结论为准,复检时应当有纪检监察人员参与。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应聘人员经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岗位名额,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是否递补(如递补,按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2.考察
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由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及是否需要实行回避原则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不符合聘用条件出现的职位空缺,可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
体检及考察人选及结果在海南(海口)特殊教育学校网站公布。
(七)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经市教育局党组审核通过后,在海口市教育局和海南(海口)特殊教育学校网上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主管部门负责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报送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八)拟录人选核准
公示期满后,拟录用人员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按有关规定报海口市教育局、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录用。
(九)办理聘用手续
凭海口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出具的录用核准通知书向市委编办申领《空岗卡》,并办理相关调入和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6个月(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5年内不得调动或参加各类招聘(录)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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