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相关政策(下拉获取附件下载)
(一)薪酬待遇
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人才,按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薪酬福利待遇。重点园区企业引进人才,由用人单位提供相应的薪酬福利待遇。
(二)住房补贴
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可按规定享受住房租赁补贴或购房补贴。住房租赁补贴博士3000元/月,硕士2000元/月,本科1500元/月,累计发放不超过36个月;购房补贴博士3.6万元/年,硕士2.4万元/年,本科1.8万元/年,累计发放不超过3年。
(三)其他支持
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可按规定申请购买安居房,本人及家属就医、子女就学等由相关部门予以保障。
本公告由中共海口市委人才发展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98-68710569、0898-68722013。
市教育局咨询电话:0898-68724595、0898-68724598。
附件1:海口市面向全国招聘引进企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表(事业单位).xlsx
附件2:海口市面向全国招聘引进企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表(重点园区企业).xlsx
附件3:同意报考证明.doc 附件4:个人承诺书.doc 附件5:任职单位证明.doc 附件6:专业参考目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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