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公布
2024年7月18日起通过陵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有关媒体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22日08:00起至2024年8月5日17:00止,本次招聘仅接受线上报名。报名网址:http://hnbm.ikaowu.com,报名咨询电话:0898-88391236。
2.报名要求:
每位报考人员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核原件后收复印件):
(1)《陵水黎族自治县2024年招聘县级公立医院事业编制及人员总量管理报名登记表》(需从网上下载附件4填写后本人亲笔);
(2)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彩色照片;
(4)户口本(首页与本人详细信息页);
(5)毕业证、学位证(如有);
(6)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https://www.chsi.com.cn/)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有二维码标识);
(7)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人员报名,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证明;
(8)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出具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盖章);
(9)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
(10)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报考需要工作经历的岗位需提供工作证明(加盖单位公章)、聘用(劳动)合同和社保养老缴费明细)。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岗位相关信息,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名应聘人员在本次招聘中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并按要求准备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完整、填写错误,或者提交的报名材料不齐全、不清晰、不符合要求,而导致审核结果不通过的,责任自负。
(3)请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正确、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如有因电话不正确或不畅通等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三)资格审查: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用诚信报名制度,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公告的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人员须对所提供的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经查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
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经考试合格择优聘用,报名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四)体检、考察
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招聘人数和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对身体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对体检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综合成绩及体检结果,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和考察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察。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五)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陵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有关媒体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查处理。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被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只对公示期内反映的情况进行核查,逾期不再受理举报。为维护报考人员权益,举报人必须实名举报。
(六)聘用
新聘用人员为2024年毕业且未就业的,试用期一年,其他人员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考核,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经审批合格的,正式聘用,按规定办理任职等相关手续,不合格则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须承诺服务所报考单位满5年(含试用期,不含招聘后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服务期间不得考取其他事业单位,其他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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