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择岗后确定拟聘人选,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一)所有新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工作安排。不服从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二)新聘用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招录人员试用期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新聘用人员签订5年服务聘用合同(含试用期),合同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调动申请;任职期间必须服从区教育局的工作安排。
八、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我区事业单位的相关规定执行。
九、工作要求
(一)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和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招聘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招聘工作由区教育局牵头,区人社局配合,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委办、区财政局等部门全程参与并监督指导。
(三)不收取考生报名费。
(四)未尽事宜及具体安排将根据工作进度及时在龙华区门户网站(http://lhqzf.haikou.gov.cn)上公布,请各考生登录查询。
十、本公告由龙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98-66568646、66568647
技术支持电话:0898-31170505
咨询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休息)
附件:1.海口市龙华区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及人数表
2.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
海口市龙华区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2: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docx 附件1:海口市龙华区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及人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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