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在海口,第二次办理助学贷款要怎么申请?需要什么材料?具体申请流程是什么?本地宝小编为你解答:
贷款对象 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本专科学生、硕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四)贷款条件
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被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在本市;
5.家庭经济困难,经济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6.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五)共同借款人条件
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家庭经济来源主体是父亲就选父亲,是母亲就选母亲,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表里填写0收入的不能做共同借款人);
2.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需同意承担责任);
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共同借款人户籍在本市;
5.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或其监护人时,应为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6.未结清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7.征信系统有不良记录或者是失信人不能作为共同借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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