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4海南省三亚市公共租赁住房可以申请啦,哪些人申请公租房可以免租金呢,具体内容如下,一起来看。
三亚公租房免租金的情况
根据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三府规〔2023〕18号)第二十条:
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户为原廉租住房家庭及新增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批准,可按原廉租住房标准缴纳租金或者免缴租金:
(一)孤老、孤残、孤病;
(二)丧失劳动能力家庭;
(三)三属人员(包含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伤残人员(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
(四)经批准的特殊困难家庭;
(五)出现其他特殊困难,确实无力承担租金的。
其他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如出现特殊情况按约定缴纳租金确有困难的,可以向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出缓缴或者免缴申请,经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同意可以缓缴或者免缴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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