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对象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的申请主体应当为土地权属来源材料上记载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
注意:海口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共有四类,分别为: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
本指南为首次登记的指南,其他三类指南请点击对应名称查看。
申请条件
依法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单独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属于积压房地产的需同时满足:
1、具有合法的房屋产权证明文件;
2、房产竣工时间必须在2006年12月31日前;
3、土地权属清晰、无查封、抵押情况。
申请资料
1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下载点我)
2 申请人身份证明;
3 土地权属来源材料,包括:
(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应当提交出让合同和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凭证等相关材料;
(2)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应当提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批准用地文件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决定书等相关材料;
(3)以租赁方式取得的,应当提交土地租赁合同和土地租金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
(4)以作价出资或者入股方式取得的,应当提交作价出资或者入股批准文件和其他相关材料;
(5)以授权经营方式取得的,应当提交土地资产授权经营批准文件和其他相关材料。
4 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宗地界址点坐标等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如已做地籍调查并土地来源明晰,不再做权籍调查);
5 依法应当纳税的,应提交完税凭证;
属积压房地产的还需要:1、土地转受让申请书、土地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土地使用证总证或用地批文、红线图(没有的需提供我局档案室加盖公章的发证资料)(原件1份);
3、转让合同及付款凭证(复印件1份);
4、单位确权的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境外委托人需提交公证委托书);
5、在建工程转让,土地使用权随之转移的,应提交规划部门的报建文件(注明容积率);已发房产证的,提供建筑物的房产总证(复印件1份);
6、属土地分割转让的,应提交规划部门的意见或转让地块的规划要求(原件1份);
7、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宗地界址点坐标原件1份等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如已做地籍调查并土地来源明晰,不再做权籍调查);
8、房屋所有权证书(复印件1份);注:以上材料为复印件的,申请时需提交原件核对。)
办理时限
办理流程
(一)申请(预审)、受理:1个工作日;
(二)落幢、审核:22个工作日(不含公告时间);
(三)登簿、缮证:6个工作日;
(四)收费、发证:1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市政府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局审批办:0898-68548388
市不动产登记局:0898-68720580,68720581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0898-66770536,66770537
其他联系方式
市政府服务中心:http://zffwzx.haikou.gov.cn/
办理地点
海口不动产登记中心
地址:国贸二横路11号国土大厦
美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分局
地址:振兴路8号美兰区政府办公大楼12楼
秀英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分局
地址:海口市丘海大道25号
琼山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分局
地址:府城镇文庄路琼山区政府办公大楼2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