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根据海口市教育局等五部门印发,结合我校教育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海口市港湾小学2025年面向全国招聘“银龄骨干教师”公告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离退休干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发挥退休教师政治优势、专业优势、经验优势,引导广大退休教师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继续投身教育事业,根据海口市教育局等五部门印发《海口市聘任银龄骨干教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海教人〔2024〕49号),结合我校教育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及海南省第八次党代会、海口市委第十四次党代会关于教育的决策部署,围绕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通过创新退休高层次人才使用和激励机制,面向全国积极吸引银龄骨干教师到我市服务。02、招聘人数
1人(小学数学)
03、招聘对象
面向全国优秀退休教师。
04、招聘条件
1.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5周岁的退休教师,政治可靠、品德高尚、爱岗敬业、乐于奉献、身体健康、思维敏捷,无不良记录,能胜任本职工作。
2.有多年一线教育教学经历,经验丰富,业务精良,威望较高,成果得到社会认可,在一定范围内得到有效推广。
3.具备高级教师(含)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4.获得全国模范教师或全国优秀教师或特级教师或省级学科带头人或省级骨干教师或省级及以上名校长或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金牌教练或海南自由贸易港D类及以上人才等优秀教育工作者。
05、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在海口市港湾小学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期7天。
(二)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线下提交材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凡符合岗位条件应聘人员均可关注海口市港湾小学微信公众号,查看报名公告,并按照公告规定要求将报名材料PDF格式(含报名表即附件1)发送到指定的邮箱(gw68612015@163.com),或线下提交报名材料,地址:海口市龙华区泰华横路8号海口市港湾小学,联系人:陈老师,电话0898-68615003,18789257661。
2.报名时间
2025年3月15日至3月22日
3.报名要求
①每位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
②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③教师资格证;
④退休证;
⑤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⑥全国模范教师或全国优秀教师或特级教师或省级学科带头人或省级骨干教师或省级及以上名校长或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金牌教练或海南自由贸易港D类及以上人才等优秀教育工作者相关材料;
4.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在报名登记表所填内容及提交的材料必须齐全、真实、准确,如有不符合事实事项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或不予录用,已签订聘用合同的,则办理相关解聘手续。
(三)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可关注海口市港湾小学微信公众号或电话咨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资格审查结果将在海口市港湾小学微信公众号发布。
(四)组织考核
考核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分值满分为100分,考核合格分数线不低于60分。
1.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后续公告。
2.面试方式及内容:主要考核应聘者教育教学能力,采取个人陈述、现场答辩等方式进行。由专家委员会对其办学理念、教学教研及个人专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3.成绩公布:面试成绩通过海口市港湾小学微信公众号发布。报考同一职位的有2名及以上应聘人员出现面试成绩末位同分时,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4.确定拟聘人员:根据应聘同一岗位面试成绩(60分以上)的先后排名,按1:1确定拟聘人选。
(五)体检
拟聘人员在海口市港湾小学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由个人承担),经综合考量后确定聘用人选。
(六)签订聘用合同
学校与确定聘用的银龄骨干教师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一学年一签。岗位职责、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等事项依照本方案及相关规定执行。聘用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聘。
06、岗位职责
聘任到各学校的银龄骨干教师必须满足一学年全职工作要求(其中试用期1个月),无正当理由,不得随意变更。工作内容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才具体协商,主要工作内容:
1.引进先进教育理念和管理方法,协助学校建立稳定的教育教学秩序,优化学校的文化环境,推动学生学业水平的提高。
2.根据自身专业特长开展以课堂教学为主的讲学活动,同时也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以师徒结对方式指导青年教师,参加并指导学校的教研和集体备课活动,通过集体备课、举办讲座、开设公开课等多种形式,帮助当地教师提高教学水平、业务能力。
3.结合中、高考实际,提出有效的指导意见和建议。
07、待遇保障
(一)银龄骨干教师服务期间人事关系、现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工作补助正高级职称13000元/月(试用期12000元/月);高级职称10000 元/月(试用期9000元/月)。
(二)聘任的银龄骨干教师家庭(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海口市无自有住房,可参照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引进人才住房保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琼办发〔2018〕41号)标准,由市教育局结合实际情况,拨付住房补贴2000元/月。
(三)用人单位为银龄骨干教师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建立规范的劳务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及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为其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每人每年100元,充分保障其在服务期间的合法权益。
08、考核管理
(一)监督管理
1.银龄骨干教师应按照合同履行职责,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服从管理,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校纪校规,充分利用先进的教学理念、教学方法和丰富的教学经验,帮助教师提高教学水平和业务能力。
2.对不服从领导,不认真履责的要严肃批评,情节严重者,经用人单位提出解聘意见报市教育局审定后予以解聘。确因个人身体原因不能坚持工作,本人提出申请,经用人单位审核报市教育局同意后解聘。
3.严禁顶替、挂名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核实,将追究相关领导及责任人员的责任。
(二)考核评价
建立导向明确、激励约束并重的评价标准和跟踪督导机制,实施动态监测,每学期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对引进的银龄骨干教师教育教学工作进行考核评价,评价结果作为续聘的重要依据,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09、联系方式
地址:海口市龙华区泰华横路8号海口市港湾小学403行政办公室邮编:570205联系电话:0898-68615003 18789257661监督电话:0898-68724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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