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因工作需要,海口市消防救援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因工作需要,海口市消防救援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岗位
本次计划招录69人,其中政府专职消防队员57人,消防文员12人。具体招录岗位和资格条件见《海口市消防救援支队2024年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一览表》(详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考生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符合报考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3、学历符合报考岗位要求,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专业技能以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4、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5、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良记录,无不良嗜好;
6、志愿从事消防工作,服从集中管理和纪律约束,能够承担工作出差任务。
(二)优先条件:综合成绩相同的,依次优先录用退出消防员、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生、退役军人、参加2024年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待补录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有舞弊等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5、受处分的退役军人、退出消防员及违反管理规定被解聘的政府专职消防员;
6、与国(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组织或人员有联系,被有关部门记录在案的人员;
7、患有慢性病、传染病、精神类疾病等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招录要求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待遇保障
(一)工资待遇。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每月工资总额含基本工资、绩效、高危、高温、交通、五险一金、奖励工资等(详见附件1)。其中“五险一金”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和标准进行扣缴,工资按照有关规定逐年递增。试用期工资按有关规定发放。如参加单位统一的执勤安保、遂行出动、值班备勤任务,按有关标准享受执勤补贴、现场救援、值班补贴。
(二)休息休假。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作期间实行24小时执勤制度,按上4休2的模式安排轮休;消防文员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以上两类人员休假参照《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及海南省相关规定执行。
(三)日常管理。录用人员须严格遵守消防救援队伍有关管理规章制度,个人可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因个人不服从管理、考核不合格的,用人单位有权按有关规定对其进行辞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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