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政府招聘专任教师243名,涉及到多个学校和岗位,大家想要报名的可以查询。
海口美兰区教师招聘岗位
注:乡镇中心校招聘岗位含有空编的完小及教学点。考生按综合成绩排名进行二次选岗。放弃选岗视为放弃录用资格,空缺岗位依次递补。
点击下载:详细岗位表
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乡镇学校部分岗位对户籍有特定要求的以附件表格要求为准);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4月1日至2005年3月31日出生);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
4.具有同教师资格证相对应学科连续一年及以上教学工作经历(工作经历与报考学科一致),且限制中小学教学岗位,不包含校外培训机构及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的工作经历,劳动合同聘用时间可计算至2023年8月;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教师资格(所有岗位均不含中职及高校教师资格);
6.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其中报考语文学科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7.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健康身体、心理等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受过党纪、政务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复审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者;
4.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违规违纪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5.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或被认定为报考不诚信的;
6.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者;
7.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8.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含已被录用或已签订就业协议或聘用合同的(含定向或委培协议)人员以及参加编制内招聘考试拟录用且公示期满的人员;
9.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中西部计划”等人员;
10.依法禁止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惩戒对象(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11.失信被执行人(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13.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 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1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者;
15.其他不符合本次招聘条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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