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4在海口,教师资格证怎么认定?需要注意什么?有什么要求?本地宝小编为你解答:
01 访问网站
申请人于6月12日至6月27日、9月11日至9月25日、11月1日至11月20日期间登录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报,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申报功能。
02 业务入口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需通过网站首页导航栏“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入口进入系统办理教师资格认定业务。
03 个人信息中心
通过 “教师资格认定”--【网上办事】登录账号,个人信息中心可以看到共有七个模块:个人身份信息、教师资格考试信息、普通话证书信息、学历学籍信息、学位证书信息、教师资格证书信息、其他证书信息。按照提示依次填写并提交即可。
04
在线办理
为方便申请人,我省开通在线办理(不见面审批)、邮寄办理和现场办理三种途径。申请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由选择。
⚠️在线办理(不见面审批)申请人须依次完成海南省政务服务网和中国教师资格网的资料提交工作。
05
提交资料
申请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申请人请于4月12日至4月26日、6月12日至6月27日、9月11日至9月25日、11月1日至11月20日期间登录海南政务服务网,完成实名注册后通过个人身份信息的联网核查(身份证、户口本或居住证)。
(1)在系统未能识别采集相关信息的情况下,申请人须上传提交户口本或居住证原件彩色扫描件PDF版。
(2)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与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相片相同)原件的扫描件(像素要求300dpi),供办理教师资格证书使用。
(3)《海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原件的扫描件1份(体检时间为近三个月内)。
申请人须持《海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在省内外县级(含)以上医院或省内注册的体检中心(医院)完成体检,并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PDF版,若不清晰将会延误认定。
为体现对特殊人群的关爱,妊娠及哺乳期(一年内)的人员可申请免除胸部透视项目检查。申请人须向检查医师交验HCG检查单、B超报告或新生儿出生证明,由医师在“胸部透视”一栏备注“妊娠”或“哺乳期(一年内)”并签名。
(4)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需提供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PDF版。
06
申请人证书领取
认定通过后,认定机构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和制作《教师资格证》,并加盖认定机构公章。《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另一份由认定机构归档保存)和《教师资格证》由认定机构通知申请人领取或邮寄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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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属于海南省教育厅认定对象的申请人选择邮寄领取证书的,请在海南政务服务网提交材料时填写真实的姓名、电话、回邮地址等信息,由邮政EMS寄出。
申请人在认定过程中任一环节出现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的,将按照《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中有关规定撤销教师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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