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根据海南相关条例规定,海口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特别扶助申办,以上由本地宝小编综合为您解答:
海口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特别扶助申办流程
办理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新埠大道1-6号新埠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1-3号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8:30-12:00, 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海南无季节时令区分)
办理材料:
*身份证
*户口簿
*结婚证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残疾人证
受理条件:
我区城镇和农村独生子女伤、病残后未再生育子女家庭的夫妻。特别扶助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户籍在本县内;
(2)女方年满49周岁;
(3)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
(4)现一个子女被依法鉴定为伤、病残达到三级(含三级)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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