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海口办理韩国签证通过网站申请“签证发给认定书",本地宝小编将对海口办理韩国签证的问题进行一一解答,一起来看。
通过签证网站申请“签证发给认定书"
一. 申请途径
签证门户网站 申请 选单 >> 签证发给认定书
二. 申请人
由邀请方代理申请
三. 可申请的滞留资格 (以2014.12.8为准 )
教师(E-1)、会话指导(E-2)、研究(E-3)、技术指导(E-4)、专门职业(E-5)和向其随行家属签发的随同(F-3)签证
特定活动(E-7)签证和向其签证和向其随行家属签发的随同(F-3)签证
- 申请条件: 统计局告示的标准职业分流的大分类1(管理者)或2号(专家及相关从事者)行业从事人员
向受外国人患者招募机构邀请的外国患者及其随行看护人签发的医疗观光(C-3-3) 或治疗疗养(G-1-10) 签证
优待企业邀请短期商务(C-3-6)签证
留学(D-2) 语言研修(D-4-1)签证
非专门就业(E-9)船员就业(E-10)签证
※ 关于可以申请的滞留资格详情,请通过签证导航查询
四. 所需材料
签证发给认定申请书 (电子版表格)
护照复印件
照片(彩色, 3.5cm x 4.5cm)
手续费(可实现在线支付的信用卡)
各类滞留资格签证所需材料
- 可在签证导航系统各类签证所需材料中查询, 也可访问各驻外使领馆官网领事业务页面查询。
五. 处理程序
1. 邀请方 - 登录 (签证网站)
2. 邀请方 - 填写电子申请书 (签证网站)
3. 签证审核负责人 - 接收及审核
4. 邀请方 - 查询结果 (签证网站)
5. 邀请方-> 申请人 - 确认结果及下载签证申请书 (签证网站)
6. 申请人 - 申请签证及支付手续费 (驻外使领馆)
7. 签证领事 - 签发签证 (驻外使领馆)
8. 申请人 - 入境大韩民国
6. 确认“签证发给认定书”审核结果
“签证发给认定书”审核结果,可进入签证网站内查询进度,也可通过申请表上的邀请人E-MAIL或手机短信以及致电ARS (02-2650-6363)查询。7.签证申请
邀请人应在签证网站的进度查询页面下载“签证发给认定书”持有人用签证申请书,并用电子邮件发送给被邀请人,或者也可以告知签证发给认定号码及有效期。
拟入境的外国人,在得到大韩民国的邀请人提供的“签证发给认定书”持有人用签证申请书或签证发放认定号码(有效期)后,向大韩民国大使馆或总领事馆申请签证。
※ “签证发给认定书”的有效期为3个月,仅限申请一次。
欲了解其他事项,请致电外国人综合服务中心(无需加区号直拨1345, 从国外拨打时+82-1345)咨询。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海口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签证】可获海南办理韩国/新加坡/加拿大/日本/韩国/美国等国家的条件/费用/流程/方式/材料/政策等最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