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社保断缴对医疗保险待遇有着或多或少的影响,断缴对医保的影响是什么,一起来看。
影响医保享受待遇
一、《关于明确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衔接有关规定的通知》(琼医保〔2021〕335号):
以城镇从业人员身份参保的待遇衔接:
(一)以下三类人群统筹基金(含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补助,下同)支付按下列规定享受待遇:
▶1.外省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至我省并正常享受待遇的城镇从业人员;
▶2.省内医保关系发生变动并正常享受待遇的城镇从业人员;
▶3.连续2年(含)以上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
其待遇规定如下:
♦1.中断缴费3个月(含)以内的,参保缴费后即可足额享受待遇;其可按城镇从业人员身份补缴中断期间的医疗保险费,中断期间发生的符合医保规定的医疗费用可追溯报销;
♦2.中断缴费4个月(含)至6个月(含)的,需连续参保缴费满6个月后,即可足额享受待遇;连续参保缴费未达到6个月(含)的,期间按照现行标准的50%享受待遇。
(二)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人员,参保缴费后统筹基金支付按以下规定享受待遇:
♦1.连续缴费满6个月后,即可足额享受待遇;
♦2.连续缴费未达到6个月(含)的,期间按照现行标准的30%享受待遇。
(三)参加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当月费用本月或次月到账的视为正常缴费。
二、《关于明确海南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的通知》(琼医保〔2023〕55号):
连续2年(含)以上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按季度参保缴费的,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中断缴费后,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中断缴费三个月(含),
在次季度第一个月内正常缴费的,可足额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在次季度第二、三个月内参保缴费的,需连续参保缴费满6个月后,方可足额享受待遇;
连续缴费未达到6个月(含)的,期间按照现行标准的50%享受待遇。
(二)在次季度第一个月内可以补缴上季度基本医疗保险费,视为连续缴费;同时,中断期间所发生的符合医保规定的医疗费用可追溯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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