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三亚市汽车以旧换新消费券至高可领5000元,消费券发放范围和标准是什么,一起来看。
2024三亚汽车以旧换新消费券发放范围和标准
(一)汽车报废更新发放范围:
个人消费者报废2024年7月25日(含当日下同)前注册登记在本人名下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是指在2011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3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乘用车和其他燃料类型乘用车),并在三亚市注册登记的汽车经销企业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新车或燃油乘用车新车,给予相应的汽车报废更新消费券。其中,对报废上述两类日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新车的,发放5000元消费券: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燃油乘用车新车的,发放3000元消费券。
(二)汽车置换更新
2000-5000元消费券
个人消费者售出2024年7月14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的乘用车,并于7月15日—12月31日在三亚市注册登记的汽车经销企业购买登记在本人名下的新能源乘用车新车,同时购买新车应于25年1月31日前完成上牌登记。
注:一台车辆不能重复申请报废和置换补贴。《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由在海南省内注册的企业开具。
个人消费者售出2024年7月25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的乘用车,并于7月25日—12月31日在三亚市注册登记的汽车经销企业购买登记在本人名下的燃油乘用车新车,同时购买新车应于25年1月31日前完成上牌登记。
注:一台车辆不能重复申请报废和置换补贴。《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由在海南省内注册的企业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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