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三亚住房补贴哪些人可以申请,三亚住房补贴申请对象有哪些,一起来看三亚住房补贴申请人群。
(一)三亚市人才住房补贴保障范围为2018年5月13日后新引进的人才。曾在海南工作,2018年3月31日前已离开本省,并于2018年5月13日后重返我市,在我市就业或自主创业的符合《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条件的人才,可列入《实施细则》保障对象范围。
其中在我市就业或自主创业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是申请人与三亚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申请人的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由其所在用人单位在三亚市缴纳;
二是申请人与三亚市用人单位的上级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申请人的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由其所在用人单位在三亚市缴纳。
(二)“三亚市用人单位”的包含对象范围
1.企业:营业执照登记注册在三亚市,且依法在三亚缴纳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的各类企业。
2.行政事业单位:市本级所属或区所属行政事业单位。
3.其它用人单位:经市级、区级党政机关管理部门批准,依法设立的其它用人单位。
(三)2018年4月1日至2018年5月13日在海南有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记录的人员,不列入《实施细则》保障对象范围,其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记录时间以税务、社保部门的登记缴纳时间为准。
(四)2018年及以后在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就读的本科以上(含本科)毕业生毕业后在我省工作的,均可视为引进人才,符合我省引进人才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其在校期间实习或创业已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的,不影响申请引进人才住房租赁补贴或购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