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小编整理了海口受灾救助政策及补助标准,过渡期生活救助人均每月不超过600元,救助期限3个月;冬春救助人均补助130元。
海口受灾救助政策
一、过渡期生活救助
过渡期生活救助是指因自然灾害造成房屋倒塌或严重损坏需恢复重建、无房可住;因次生灾害威胁在外安置无法返家;因灾损失严重、缺少生活来源,需政府在应急救助阶段结束后一段时间内,帮助解决基本生活困难的人员。
补助标准为人均每月不超过600元,救助期限3个月。实际人均每天补助标准具体由区级确定。过渡期生活救助时间按月核算(不得超过救助期限)。同时予以口粮救助的,口粮救助期限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
二、冬春救助
冬春救助是指因自然灾害造成基本生活困难,需政府在当年冬令春荒期间予以救助的人员。
人均补助标准为130元。如有衣被、取暖需求的,可结合寒冷天气等实际情况酌情发放。(具体补助标准以实际下达资金为准)
政策时效说明
以上政策内容发布时准确,后续各行业政策如有调整,以对应主管部门最新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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