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海口市安居型商品住房管理办法5月7日起开始实施,想要申请安居房的人员可以携带相关材料前去安居型商品住房服务窗口申请。
海口安居房申请
可以!《海口市安居型商品住房管理办法》自2021年5月7日起正式施行。
申请时间:5月7日至2021年5月31日
安居型商品住房服务窗口实施启动试运行,暂定试运行时间至2021年5月31日,试运行期间,各区行政审批不受办理时限限制。在安居型商品住房审批系统上线前,各区服务窗口以受理申请材料为主,受理标准为要件齐全。
住房面积
根据国家统计局海口调查队反馈,海口市2020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为31.4平方米。
配售对象
安居型商品住房面向符合条件的本市居民家庭和引进人才供应。
购买安居型商品住房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申请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应当列为共同申请人。未成年子女列为共同申请人的,不影响其成年后单独组成家庭或者达到规定年龄后以单身居民身份申请本市安居型商品住房。
引进人才和年满28周岁的单身居民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可以个人名义申请安居型商品住房。
安居型商品住房配售实行“一个家庭限购一次且限购一套”。
申请人家庭成员已购买单位房改公有住房、单位职工集资合作建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涉公商品住房等政策性住房,不得再申请购买安居型商品住房。申请人家庭成员已享受住房补贴或者配租政策性住房的,可以申请购买安居型商品住房,但提出申请前应当停止享受住房补贴或者退出配租政策性住房。单位职工住房补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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