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申请增量指标为何须持有驾驶证
2018-08-03 10:15 来源:海南省交警总队
【导语】:近期,海南省创新提出“安居型商品住房”,海口安居房暂未开始申请,想要申请安居房的需要耐心等待!
海口安居房申请
我市安居型商品房实施细则仍在制定过程中,故现未开放申请安居型商品房,请市民耐心等待,及时关注后续动态。目前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已经印发了《海口市安居型商品住房管理办法(草案)》,市民们可通过电子邮件(liuchao1@haikou.gov.cn)提交意见。如有提出意见或建议的社会公众,请留下您的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
点击下载:《海口市安居型商品住房管理办法(草案)》
安居房哪些人可以申请?
安居型商品住房面向符合条件的本市县居民家庭和引进人才供应。
(一)在本市县城镇从业的居民家庭,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购买安居型商品住房。
1.2020年4月28日前已在本市县城镇落户,其家庭成员(含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在本省城镇无住房和无购房记录的,或在本省城镇拥有1套住房且人均住房面积低于本市县城镇居民家庭人均住房面积的。
2.2020年4月28日后在本市县城镇落户,其家庭成员在本市县累计缴纳36个月及以上个税和社保,累计实际居住540天及以上,且在本省城镇无住房和无购房记录的,或在本省城镇拥有1套住房且人均住房面积低于本市县城镇居民家庭人均住房面积的。
3.未在本市县城镇落户,其家庭成员在本市县累计缴纳60个月及以上个税和社保,累计实际居住900天及以上,且在本省城镇无住房和无购房记录的。
(二)在本市县城镇从业的引进人才,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购买安居型商品住房。
1.已在本市县城镇落户,本人在本市县累计缴纳24个月及以上个税和社保,累计实际居住360天及以上,且其家庭成员在本省城镇无住房和无购房记录的,或在本省城镇拥有1套住房且人均住房面积低于本市县城镇居民家庭人均住房面积的。
2.未在本市县城镇落户的各类引进人才,本人在本市县累计缴纳36个月及以上个税和社保,累计实际居住540天及以上,且其家庭成员在本省城镇无住房和无购房记录的。
3.由省外整体迁入海南的企业总部或区域总部的随迁员工,本人在本市县累计缴纳12个月及以上个税和社保,累计实际居住180天及以上,且其家庭成员在本省城镇无住房和无购房记录的,或在本省城镇拥有1套住房且人均住房面积低于本市县城镇居民家庭人均住房面积的。
4.经认定的综合型总部企业,符合我省规定的引进人才标准的员工,本人在本市县累计缴纳12个月及以上个税和社保,累计实际居住180天及以上,且其家庭成员在本省城镇无住房和无购房记录的。
5.经认定的区域型总部、高成长型总部、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国际组织(机构)地区总部或重大招商项目单位,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或执业资格的员工,本人在本市县累计缴纳12个月及以上个税和社保,累计实际居住180天及以上,且其家庭成员在本省城镇无住房和无购房记录的。
6.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以及聘期在3年以上且已在本市县服务1年以上的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本人在本市县累计缴纳12个月及以上个税和社保,累计实际居住180天及以上,且其家庭成员在本省城镇无住房和无购房记录的。
7.公开招录、公开选调、调任、转任到本市县(含中央驻琼单位和省直单位)的公务员,以及通过公开招聘或组织调动等形式进入本市县事业单位(含中央驻琼单位和省直单位)、法定机构的工作人员,本人在本市县累计缴纳12个月及以上个税和社保,累计实际居住180天及以上,且其家庭成员在本省城镇无住房和无购房记录的。
上述住房,包括商品住房、自建住房、征收安置住房等,含二手房、已转让的住房。已购买政策性住房(含房改房、集资合作建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涉公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不得再申请购买安居型商品住房。
温馨提示:
微信搜索或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海口本地宝】微信公众号,对话框回复【安居房】,就可了解海南安居房申请条件、安居房销售价格、安居房试点市县最新政策、海口安居房选址、海口安居房申请条件、教师及医务人员安居房申请条件等信息。
海南省创新提出“安居型商品住房”,这类住房属于保障房吗?哪些人可以购买安居房?本文为你提供相关消息。
想申请海口廉租房需要哪些条件,又该如何申请呢?小编告诉你答案。
海南省创新提出“安居型商品住房”,安居房的价格是怎么规定的?会比普通商品房便宜多少?
海口市各地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在哪里?让小编来告诉你。
想了解海口公租房申购对象基本情况的看过来啦!
2018年想申请海口的公租房需要哪些条件,又该如何申请呢?小编给你答案。
在海口市想要申请保障性住房该找哪个部门呢?他们的联系电话和地址又是什么呢?本地宝小编在这将全市各区申请单位联系方式都贴在这里啦,一览无余!
想申请海口经济适用房需要哪些材料,又该如何申请呢?来和小编看一下吧。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决定在海口市、三亚市、儋州市、五指山市、定安县、陵水黎族自治县开展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设试点。
海南住建厅下达2020年棚户区改造和公租房保障计划的通知,明确了棚户区改造和公租房房源消息。
想申请海口保障性住房吗?先来这里测试你有没有资格!
想办理住房保障的看过来啦,这里有最全的联系方式。
2018-08-03 10:15 来源:海南省交警总队
2018-08-03 10:10 来源:海口网
2018-08-03 10:06 来源:海口网
2018-07-31 16:05 来源:海南省交警总队
2018-07-31 16:00 来源:海南省交警总队
2018-07-31 10:29 来源:南海网
2018-07-30 16:48 来源:海南省交警总队
2018-07-30 16:28 来源:国际旅游岛商报
2018-07-30 15:38 来源: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07-30 11:37 来源:海口市住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