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1、海口市户籍人员的非海口户籍的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
2、非海口市户籍的就业和就学人员及其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
3、年龄60周岁以上,且在我省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内居居民(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
4、在我省居住6个月(含)以上,且需换发、补发护照的内地居民。
满足以上任一条件才可以在海口进行异地护照办理。
业务代办
申办材料
依实际情况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海口市户籍人员的非海口户籍的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提交材料: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以及双方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
2、非海口市户籍的就业和就学人员及其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提交材料:户口簿、身份证。就业人员还需提交社保部门出具的在就业地连续一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就学人员还需提交就读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见附件);上述人员的配偶、子女还需提交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证明(包括居住证、暂住证等),如其户口簿不能证明亲属关系,则需提交其他证明材料。
3、年龄在60周岁以上,且在我省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内地居民(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除外)。提交材料: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以及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证明(包括居住证、暂住证等)。
4、在我省居住6个月(含)以上,且需要换发、补发护照(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提交材料: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以及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证明(包括居住证、暂住证等)。
同时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填写完整的《中华公民普通护照申请表》,并贴一张正面免冠彩照;
2、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交验本人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定居国外的证明;
办理时限
异地办证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于须转户籍所在地审批及存疑须函查的材料,自受理之日起21个工作日内完成。
办理地点
海口市户籍人员的非海南户籍的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在海口市就学或者就业的非海南户籍人员及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到海口市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申请;
年龄在60周岁以上,且在我省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内地居民(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除外)可在其暂住地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申请;
在我省居住6个月(含)以上,且需要换发、补发大陆证以及申请再次赴台同类签注的内地居民(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可在其暂住地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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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周一至周五正常上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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