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海口电动车“八不准”罚款标准具体是怎样的?哪些行为是属于违反规定的?什么情况会被拖车处罚?海口本地宝为您带来详细解答。
海口市电动车“八不准”交通规范:
一、不准靠道路左侧行驶
违法行为名称: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非机动车不靠车行道右侧行驶的
罚款标准:30元
二、不准逆行
违法行为名称: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的
罚款标准:50元
三、不准在机动车道行驶
违法行为名称: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的
罚款标准:50元
四、不准闯红灯
违法行为名称: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的
罚款标准:50元
五、不准搭载人数超过1人
违法行为名称:驾驶电动自行车搭载人数超过1人
罚款标准:50元
六、不准在驾驶电动自行车时接打电话
违法行为名称:驾驶非机动车时手中持物的
罚款标准:罚款30元
七、不准超限载物
违法行为名称: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载物的
罚款标准:罚款30元
八、不准安装遮阳伞或在行驶的时候手持遮阳伞
违法行为名称:驾驶擅自改装的非机动车罚款或驾驶非机动车时手中持物的,
罚款标准:分别50元或30元
下列四种行为将导致电动车拖车处罚:
①闯红灯
②逆行
③乱停乱放
④占用机动车道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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