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11月28日,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下发通知,29日,管理局又公布了《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资金存放管理实施暂行办法》,新政策有哪些内容呢,我们一起看一下
11月28日,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发布《关于停止执行装修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
内容:
各直属管理局,各处室:
为贯彻落实住建部2017年在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工作会议精神:“要管控好资金流动风险,规范提取,大病、上学、装修等以及各地为用足用好住房公积金而出台的政策要调整,要突出以贷款为主提取为辅,首套为主改善为辅”。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一批省政府文件的决定》(琼府[2017]90号)明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意见》(琼府[2008]74号)文件废止,文中涉及装修提取住房公积金及其标准相应废止,以及海南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会议纪要(第十三期)的文件原则取消装修提取政策的要求,从2017年11月28日起,停止受理装修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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