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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医疗保险报销时间
2016-08-16 09:35【我要纠错】

【导语】:海口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有哪些?什么疾病可以报销?本地宝小编为你整理了资料,希望可以帮到你。

  一、本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

  参保人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薄)、社会保障卡在本市居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就医住院手续,出院时直接在医院医保办进行结算,属医保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与社保经办机构结算,属个人自付的医疗费,由参保人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

  二、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申请和报销

  (一)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申请

  参保人持本人近期住院的疾病诊断证明、出院小结或近六个月内的检查报告、疾病诊断证明在本市居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填表提出申请,由医保办进行初步审核,市社保局复审批准后,申请人可于次月享受门诊特殊病种治疗报销待遇。

  (二)特殊病种门诊治疗报销

  参保人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在所申报的本市居民医保定点医院进行特殊病种门诊的就医治疗,结账时参保人直接在医院医保办进行结算,属医保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与社保经办机构结算,属个人自付的医疗费,由参保人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

  三、异地住院报销

  参保人出院后个人垫付全部住院费用后,持社会保障卡、住院发票、住院首页和出院小结、医疗费用汇总明细清单、报销人存折(账号)复印件一份,住院分娩的还需提供生育服务证和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等相关资料(医院提供的资料均需加盖医院印章)。到市社保局或各区社保所办理住院报销手续。已办理转诊申请的,须提供转诊证明;已办理异地居住人员登记的,须提供异地居住人员登记表。

  四、异地就医转诊申请

  省外异地就医前参保人持社会保障卡在本市三级医院医保办填写转诊申请表,并由医院医保办初审盖章、市社保局复审盖章、录入电脑信息后,参保人可到异地进行住院治疗。

  五、异地居住人员登记

  办理异地居住人员登记的参保人须填写《海口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居住人员定点医院登记表》,经参保人选择的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盖章、居住地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和居住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意见后,交由海口市社保局审核盖章并录入信息,参保人方能到异地住院治疗,出院后按海口市同级医院标准予以报销。

  六、申报未成年人意外伤害死亡补偿

  身故参保人受益人携带身故参保人社会保障卡、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户口簿死亡注销证明和受益人个人存折复印件(身故参保人为在校学生的,还必须还出示学校开具的死亡证明),如实填写《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未成年人意外伤害死亡补偿支付审批表》后,提交至参保社区居委会作出初步意见,再送交区社保中心审核,最后交由市社保局复审后支付死亡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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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海口医保卡办理指南

    海口医保卡就是海口社保卡,需要办卡的人员携带相关身份证和社保卡前往办理网点办理,未成年人可以代办。

  • 海口医保缴费比例

    海口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属于企事业单位职工的,单位缴费比例为8.5%,个人缴费比例为2%。

  • 海口医保缴费年限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一直到法定退休年龄,退休后就可以不再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需要一直缴纳。

  • 海口市医疗保险缴费方式

    海口市城镇从业人员需要缴纳职工医保,医保主要为单位缴纳,单位需要为职工确定缴费基数。

  • 海口市医保缴费标准

    海口城镇从业人员医保缴费与缴费基数有关,缴费基数下限为4491.6元,缴费基数上限为22458元。

  • 海口市医保缴费基数

    海口职工医保需要每月缴纳,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全省上年度全口径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也就是3925.8元。

  • 海口市医保报销办理地点

    海口医保报销除了可以直接在医保定点医院办理,也可以前往医保定点药店使用,无需前往社保所办理。

  • 海口市医保报销办理材料

    在海口进行医保报销的,需要出示相关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以及出院小结、清单等材料,结算时直接报销。

  • 海口市医保报销对象

    在海口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和办理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登记手续的,可以报销。

  • 海口市医保报销条件

    正常缴纳医疗保险的,在省内医保定点医院可以享受相关医保待遇,在医保报销范围内进行报销。

  • 海口市医保报销流程

    正常缴纳医疗保险的可以享受医保待遇。省内就医的人员携带相关医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直接结算报销。

  • 海口市医保报销范围

    正常缴纳医保的可以享受医保待遇,在海南医保定点医院就医的人员,就医费用超过相关起付线就可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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