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海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发布,一起来看海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招聘程序。
海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招聘工作程序:
(一)考核报名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本次考核招聘仅接受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23年11月4日上午8:00至11月13日下午5:30。受理电子邮箱:(hnssthjjczx@163.com),邮箱前缀为“海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中文拼音首个字母缩写。
报考考核岗位人员须填写《海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可从网上下载),连同本人相关材料,具体包括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及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相片等扫描成电子版,一并压缩打包提交至受理电子邮箱(注意:以上材料必须完整提供,招考单位无提醒补齐义务,未完整提供,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其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以便进行资格审查。
(二)考试报名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本次考试招聘仅接受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23年11月4日至11月13日,请登录:http://zk.zegongyi.com/index.php/exam/?EXAMID=5812网站进行报名。
报名时,须将本人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明和学位证和相片等相关材料按提示要求进行上传,以便进行资格审查,上传格式为:图片格式,附件单个材料大小均不超过2M,个人照片大小不超过2M。(注意:以上提供材料必须完整,招考单位无提醒补齐义务,未完整提供,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其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三)报名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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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资格审查
由招考单位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采取考核方式招聘的岗位按资格审查合格实有人员进行考核。采取考试方式招聘的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该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比例不低于1:3,若报名合格人数未达1:3比例,相应减少该考试岗位招聘人员数,直至取消该考试岗位人员招聘。
(五)考核
1.以现场面试形式进行,采取答辩、案例分析等方式考核其专业知识水平、业务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工作业绩、学术成果等并进行综合评分。
2.为确保考核招聘人才质量,考核招聘面试考核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如该岗位考核人员综合分均未达合格分数线时,取消该岗位招聘。根据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按该岗位拟招聘职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对报考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须在合格分数线上,同时具有考核组三分之二以上(含)人员现场表决通过,方可列入体检考察人选。
(六)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个阶段,每个阶段成绩均为百分制,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6:4的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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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体检
在面试合格人选中,根据综合分数由高到低按该岗位拟招聘职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综合分分数同分者,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本人申请,可在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另外选择同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和自动放弃造成的空缺,从本考核岗位符合条件考生中按考核成绩由高到低等额递补或从报考考试同一岗位符合条件考生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八)考察
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组成考察小组到应聘人员原工作或学习单位,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查阅个人档案,并形成考察报告。若在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空缺,可从符合条件考生中按考核成绩或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等额递补。
(九)公示
对经笔试、面试、体检和组织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海南省生态环境厅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十)办理聘用及相关待遇
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的人选,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对初次就业或工作时间未满一年的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一年,工作时间一年及以上的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招聘人员享受的待遇按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受聘人员可凭《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办理党(团)关系、档案、户口迁移等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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