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0年海口市民办与公办中小学实施同步招生。海口民办中学怎么招生?学生如何报名?本文为你提供招生方案。
2020海口民办中学招生方案
初中一年级: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一)招生办法
1.招生范围。民办学校原则上在海口市域范围内招生。
2.招生原则。民办学校实行免试入学,与公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招生。民办学校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应全部录取报名学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应实行电脑摇号、随机录取。
3.录取方式.
民办初中招生按照政策性直招、对口直升和志愿摇号派位录取。
(1)政策性直招。民办学校直接录取,主要有两类:第一类是符合国家和省、市教育优待相关政策的各类教育优抚对象(包括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赴鄂疫情防控一线开展医疗支援人员子女等)。第二类是民办学校(集团)教职员工适龄子女。
(2)对口直升。民办一贯制学校直升录取。小学阶段在该民办学校毕业,可申请对口直升初中。申请对口直升人数超过该校初中招生计划时,实行电脑摇号、随机录取。
(3)志愿摇号派位录取。民办学校在政策性直招和对口直升录取后,仍有剩余招生计划的,根据报名志愿进行派位录取。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全部录取报名学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剩余计划时,实行电脑摇号、随机录取。
4.资格审核
(1)申请政策性直招的,监护人应在规定时间到学校申请入学并提交证明材料(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学校对申请人提供的信息、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复印件由学校收存备查。材料要求如下:
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赴鄂疫情防控一线开展医疗支援人员子女等须提供单位证明。
高层次人才子女须提供海南省人才发展局认定的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民办学校(集团)教职员工适龄子女由学校登记造册。学校应提供教职员工社保证明。
(2)申请对口直升本校初中的,监护人应在规定时间向学校递交入学申请(监护人须签字),由学校登记造册。
(二)日程安排
1.网上报名。7月30日—8月6日。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海口市中小学新生入学申请平台”,登记入学信息,进行网上报名和填报志愿,每个适龄儿童少年可填报1个民办学校志愿。
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就读本市民办学校均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
8月2日前,符合政策性直招和对口直升的,监护人可向民办学校递交入学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学校审核后,登记造册。
8月3日,民办学校向市、区教育局报送政策性直招和对口直升学生名册,备案。
8月4日,市、区教育局公布民办学校政策性直招和对口直升剩余招生计划数。
8月6日24时,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信息不可更改。
2.摇号派位。8月8日—12日。
8月8日,市、区教育局公布参加摇号派位学校名单。将志愿报名人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数的学生名单派发到相应民办学校。
8月11日前,市、区教育局完成民办学校摇号组织工作,公布摇号结果。
8月12日,选报民办学校未被录取的学生报名系统自动将信息返回到“海口市中小学新生入学申请平台”。片区公办学校审核入学资格。家长如选择就读其它民办学校,可自行联系。
3.新生报名注册。8月16日前。
学校通知政策性直招、对口直升和志愿摇号派位录取学生到校办理注册手续。不在规定时间办理注册手续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学校在8月16日前在平台上完成录取点录工作。
4.学校公示新生名单。8月20日前。
5.备案确认。8月22日前。
市、区教育部门对民办学校已办理注册手续的新生进行备案。确认新生名单。
6.自主招生。9月6日前。
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自主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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